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考試招生有關工作通知
- 發布時間:
-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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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
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工作安排和要求,現就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間考試招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把廣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強對本地區考試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及時研究、調整、部署本單位2020年考試招生有關工作方案,相關工作情況要及時向本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和招生考試委員會匯報。
(二)合理統籌安排工作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統籌考慮本地區實際情況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事制宜,科學合理開展本地區考試招生工作,及時發布考試招生有關信息,發布內容要全面、準確,避免考生因信息發布不及時不全面不準確產生誤解和焦慮。
(三)暢通考生咨詢渠道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公布本地區本單位咨詢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通過電話、信息平臺、電子郵箱等形式受理考生咨詢,切實做好考生服務,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耐心及時做好政策解答。
二、注意事項
推遲原定于3月底開始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體檢工作,新的時間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在當地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及招生考試委員會指導下,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推遲原擬于3月11日—13日開展的數字化體檢系統培訓,具體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請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盡快將《關于我省近期招生考試有關工作安排的通告》(已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頻道(www.ynzs.cn))以適當形式通知所轄報考點和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盡快梳理本地區本單位匯報本級招生考試委員會情況、下發通知情況、匯總通知考生情況、公布咨詢渠道情況,并將有關工作完成情況在2月27日中午12點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市招生考試院。
昆明市招生考試院
2020年2月24日